《竹马告白后,我逃跑了》是一部言情小说,由南阳里打造。故事中的程屿苏婉晴身世神秘,与其他角色之间纠葛错综,引发了一系列令人屏息的冲突与挑战。这本小说情节曲折,紧张刺激,带给读者无尽的惊喜与乐趣。她会讲五遍,五遍讲完,我要是还不会,我就会自己去问老师。笑死,讲五遍我都没会,老师讲我就一定会嘛?然而事实是,我去问老师……。

《竹马告白后,我逃跑了》免费试读 竹马告白后,我逃跑了精选章节
1竹马突表白我叫江心白,今天我那个不知道,抽了什么疯的竹马——程屿,表白了!对,
没错,你没看错,就是表白,他居然在我22岁生日这天给我表白了。我原本以为,
爱情这个事对我来说,是遥不可及的。但今天有人告诉我,他喜欢我,还喜欢我很久了。
一瞬间,我不知道,我是该相信那是真的,还是程屿的恶作剧。我和程屿是邻居,
是那种还没有我们的时候,就是邻居的邻居。我们两家从爷爷辈开始,就住在一起,
我们的父母,从老一辈手里继承了房子,他们也选择继续住在一起,两家人处的,
好的就像是一家人。程屿比我大一岁,但是我从来没有把他当做哥哥看,我从来不叫他哥哥,
我只叫他程屿。一开始我父母不允许我这么没大没小的,每当我连名带姓的叫他时,
我父母总是会示意我,叫他哥哥。我偏不。到了上小学的年纪,
那时候开始流行喊别人的外号,我就给程屿也起了个外号。“陈屿,
程屿”那就叫“成语”好了。从那以后我就一直成语,成语的叫他,有什么不会的成语,
我就会去问‘成语’。一开始,程屿不愿意,但我可不管他愿不愿意,一直叫他成语。
久而久之,程屿也接受了我叫他成语。2欢喜冤家我和程屿从小就是欢喜冤家。
程屿比我大一岁,比我早一年上学。明明自己也才上一年级,却嘲笑我一个还在上幼儿园的,
没文化。搞得好像他多有文化一样!等我上一年级了,程屿已经上二年级了,
他开始嘲笑我写的拼音,歪七扭八的,我写的数字,都是我自创的,除了我自己,
别人根本看不懂。我就嘲笑他不会背乘法口诀表。等我上二年级了,为了不被程屿看不起,
我早早就学会背乘法口诀表。为此我还特意去找程屿炫耀,他只‘切’了一声。
等我上三年级了,学的东西渐渐开始难了。我妈想给我找个家教,给我补一补。
但我爸说没必要,他相信他闺女,她只是没用心,没认真,我那么聪明。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那么聪明,没有什么是我学不会的,只不过是学的慢罢了。我是躲过了补习这一劫。
但程屿没有。程屿的学习成绩不差,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但他父母总是认为他做的还不好,不断的提高要求。每当我出去玩的时候,
看着程屿坐在窗前,我都庆幸,我父母对我要求没有那么严格。我只是做错了题,
又不是做错了人,成绩什么的够用就行了。我时常带着些小玩具,去找程屿。
一开始程屿会放下笔和我一起玩,时间长了,我就被禁止在非假期时间去找程屿玩。
一开始我只是难过,我不能天天去找程屿玩了。哼!不玩就不玩,我去找别人玩,
等放假的时候,我在找程屿玩就好了。可渐渐的我发现,跟谁玩都不如跟程屿玩有意思。
但是程屿只有在假期的时候才能跟我玩,我就开始在家里翻精。我妈他们受不了了,
给我找了个家教,让我学习高一年级的内容,我消停了。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我我上六年级,
程屿上初一。他考上了我们这里,最好的初中。但这个初中,离这里很远,程屿要去住校了,
但每个周末他可以回来。从那以后我一边准备小升初考试,一边盼着程屿回来。
3食情缘不愧是从小到大的交情,程屿每个周末回来都会给我带吃的,
有时候是一根棒棒糖,有时候是他们学校旁边卖的小吃。你以为是程屿主动给我买的嘛?
那你就错了,这些吃的是我在他去上学之前,提前告诉他的,并千叮咛万嘱咐的,
不然我哪有这些吃的。程屿的父母知道程屿每周回来,要给我带吃的,
为此还给他多加了10块钱的零花钱。我爸知道了后,给我一顿训,想把钱给程屿父母,
以弥补我的不听话,但程屿父母没要。他们说我就像他们的孩子一样,给自己的孩子花钱,
他们心甘情愿。从那以后我们家,只要做好吃的就会让我给他们家端过去一份。
但每次我端过去一盘菜,回家时我总是提溜着一堆零食。那时候我不明白,明明就一墙之隔,
直接把他们叫来一起吃就行了,为什么还要我跑腿。我上初一了,和程屿上的同一所学校。
从那以后我就和程屿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再也不需要程屿给我带吃的了。因为,
我有零花钱了,我可以自己买了。但程屿的零花钱还是没有减少。为此,我还和我爸妈商量,
能不能也多给我点零花钱。想都不用想,加零花钱是不可能的。4学霸同桌上初一,
一下子要学习好几门课,作业量也增加了,晚自习的时间,根本不够我写作业的。
所以我时常写不完作业,晚上熬夜写作业,白天上课的时候犯困。老师给我父母打了电话。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说的,说了些什么,程屿会在晚自习的时候,来我们班辅导我的作业。
一开始程屿只用辅导我一个人,渐渐的我发现他状态越来越差。
我主动要求他不用来给我辅导了,有什么不会的我就标出来,问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叫苏婉晴,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我们还在学初一的东西,她已经学到初二了。
但是她不怎么爱说话。一开始我觉得她非常高冷,除了讲题,她一般说话不超过三个字,
不,不对,是不超过五个字,因为有些话三个字说不完。我每天都想尽办法跟她说话,
时间长了,我发现她不是高冷,而是有点社恐,对不熟悉的人,她选择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要是实在要说,那就简单说几个字,能表达意思就行了。
一开始我以为我会不适应没有程屿的辅导,后面发现问同桌要比问程屿来的快。
一道题程屿最多讲三遍,讲三遍我要是还不会,他就会去让我问老师。可是我同桌不一样,
她会讲五遍,五遍讲完,我要是还不会,我就会自己去问老师。笑死,讲五遍我都没会,
老师讲我就一定会嘛?然而事实是,我去问老师的时候,我发现我突然会了,突然开窍了。
5留级之谜我们班有个规定,每次大考后都会换座位,考的好的先选座位,
其次是考试比前一次有进步的选,其他人只能选没人的位置了。
我为了不和我亲爱的同桌分开,我开始特别努力,每次我都会选择和苏婉晴做同桌。
久而久之,每次换座位苏婉晴同桌的位置都被留了出来,就好像那是我的专属位置。不过,
事实也是如此,那位置上就差写上我江心白的大名了。我为了不和苏婉晴还有程屿分开,
我拼了命的学习,终于我们考入了同一所高中。程屿留级了。我问过他“为什么?”,
他没和我说。开学原本上高二的程屿,现在和我一个年级了。从那以后,我们三个人,
除了去厕所程屿不和我们一起,其他时候我们都是一起行动的。
6情书风波我知道程屿长得帅,学习又好。我知道会有很多人会喜欢他。
但我看见不断有人和他表白,我还是很震惊。有一天我和婉晴看见,
有人在给程屿递情书表白。教学楼后的小树林里,我和婉晴抱着刚发的月考卷抄近路,
脚步猛地顿住——不远处的石凳旁,一个穿蓝白校服的女生正把粉色信封往程屿手里塞。
女生的声音细若蚊蚋:"这是...给你的。"程屿背对着我们站着,
白衬衫领口松着两颗扣子,碎发垂在额前。那封粉色信封边角被捏得发皱,
女生递出去的手都在抖。程屿没有立刻接,指尖擦过信封边缘又收回来,
最终还是轻轻握住了:"谢谢你。"他的声音像浸过泉水,清润里带着点漫不经心的温柔。
女生几乎是落荒而逃,我不知道她跑什么,喜欢的人收下了自己的情书,难道不应该高兴嘛?
跑什么。要我,我肯定,要高兴的飞起来。程屿低头看着那封粉信封,
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边角,直到女生的身影消失在拐角,才将信封随手**校服口袋,
转身朝我们这边走来。"完了完了他看见我们了!"婉晴拽着我往后缩,
后背撞在冰凉的墙壁上。我看见程屿的目光扫过来,在触及我们时顿了半秒,
随即若无其事地移开,白衬衫背影消失在视线里。
婉晴突然叹了口气:"这是这个月第几封了?"我数着程屿口袋里露出的粉色信封一角,
轻轻说:"第七封。"直到那抹白色彻底消失在楼梯口,
我才发现自己抱着卷子的手臂紧了紧,指节泛白。婉晴戳戳我发红的耳垂:"你看你,
比递情书的人还紧张。"“你还说我,你要是不紧张,你拉着我躲什么?”我的背好痛啊!
当然,其实我并不痛。7舞会前夕我们三个人一起毕了业,
我和他们的分别也是在毕业这天。高考完,我们学校举行了一场毕业舞会兼告别会。
学校怕我们分心,特意在考完试的那一天,才通知我们要举行毕业舞会。高考完那天,
我就拉着苏婉晴和程屿去挑选,舞会那天穿衣服。我们特意选了一家专卖毕业舞会服装的店。
我和婉晴都选了紫色的礼服,只不过颜色深度不一样。
我和苏婉晴几乎同时从相邻的试衣间走出来。程屿倚坐在试衣间外的沙发上,
手里翻着一本烫银封面的杂志,听见动静时,视线从杂志上抬起来时顿了顿,
喉结轻轻动了动。苏婉晴的紫色礼服像浸在冰水里的葡萄,清透得能看见细细的纹路,
裙摆上绣着几串银色的葡萄藤,走动时仿佛有露珠在藤蔓上滚动,衬得她皮肤愈发白皙。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拢了拢头发,问程屿:"会不会太素了?"程屿还没来得及回答,
我已经提着裙摆转了个圈。我的礼服是更深一点的紫色,像傍晚时分天边最后一抹霞光,
带着点橘调的暖紫在灯光下泛着丝绒般的光泽,腰间用珍珠串成的腰链随着动作轻轻晃动。
"呀,"苏婉晴眼睛亮起来,"你这件的颜色好像熟透的桑葚!
"程屿的目光在我们之间转了转,嘴角弯起一个浅淡的弧度:"一个像春天的紫藤花架,
一个像秋天的葡萄庄园。"他放下杂志,走近两步帮我理了理背后有些歪斜的蝴蝶结,
指尖不经意擦过我的肩胛骨,带来一阵细微的战栗。试衣间的灯光在两条裙子上流转,
一条清浅得像一首绝句,一条浓郁得像一阕慢词,却同样在空气中漾开温柔的涟漪。
我很满意他们的反应,爽快的付了钱。“成语,你也去试试吧!”程屿选了一套西装。
比起西装,我更想让他穿裙子,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程屿站在试衣镜前,
指尖无意识地拂过西装领口。印象里他总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随便穿着宽松的牛仔裤。
而此刻深灰色西装包裹着他,像给松枝裹了层素色纸,意外地妥帖。西装有些大,
肩线往下坠了半寸,袖口也长出一截,露出的手腕骨节分明。可怪就怪在,
